风从巴渝来|全国政协委员涂建华: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问题亟待解决

因回收量不足,多数相关企业仅为布局阶段,且综合利用路径多样,单种类电池规模不足,市场经验及相应商业化论证不足。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探索“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进一步强化电池溯源平台建设。

风从巴渝来|全国政协委员涂建华: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问题亟待解决

2022-03-0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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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建华

全国政协委员、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涂建华。受访者供图,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4日11时47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 实习生 戴子妍)随着全球电动车和储能行业蓬勃发展,废旧电池回收成为一大环境问题,伴随相关原材料稀缺性进一步提升,废旧电池综合利用又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关注到这一现实问题,在2022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涂建华将提出关于废旧锂电池高效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提案。

现状: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 亟须建立规范标准体系

涂建华说,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为世界第一。但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安全拆解、环保处理、利用用途、产品质量及资源化技术路径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亟须建立更规范的标准体系和强有力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回收相关法规已部分出台,还需执行到位。”涂建华说,2020年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动力电池的收集、储存、利用、处置均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但废旧电池仍有一半流入不具资质的小企业,非正规渠道中,电池拆解和回收利用过程难以安全、环保,二次污染情况严重。

与此同时,回收管理体系尚未完善,难以应对未来大规模私人车辆电池退役浪潮。目前,大部分可回收动力电池来自批量营运车辆退役,家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量较少,且回收网点分散,回收量少,难以形成规模,导致单车废旧电池回收成本高昂。

回收产业技术路径尚不明朗,商业化未深度论证。因回收量不足,多数相关企业仅为布局阶段,且综合利用路径多样,单种类电池规模不足,市场经验及相应商业化论证不足。

此外,回收主体责任也亟待进一步明确,尚需挖掘有效的商业模式。目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三类主体并存:整车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废旧回收处理企业。回收主体责任问题决定了回收产业商业模式、企业盈利性、具体责任分包等,使商业模式难确定。

动力电池数据不畅通,回收企业的技术难度大。不同种类锂电池装机量不断变化,对未来废旧电池处置带来了更大挑战。拆解企业难以获取不同类型电池的全量数据,对综合利用途径的选择局限性较大。

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

涂建华建议政府出台更具支撑力和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约束非正规废旧电池回收行为,增加其违规、违法成本,支持具资质回收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提升技术、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探索“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进一步强化电池溯源平台建设。针对汽车制造商延伸至综合利用形式,采用逆向物流方式,按整服务站→4S店→汽车企业的层级回收和专业化处理,实施动力电池溯源管理;针对其它种类,增加区域性废旧电池回收中心,为分散回收网点与综合利用企业间建立中转分拣站,在一定范围内设置简单分拣、打包、中转中心,便于综合利用企业采购特定种类废旧电池,降成本,提高回收方产出品附加值。

出台政策鼓励电池生产企业自建或合作建立综合利用企业。一方面,深化电池全生命周期数据溯源工作。另一方面,打通电池生产至电池回收处置之间的技术数据链,可利用准确的电池数据,提高废旧电池处理的技术研发、商业化效率,平衡不同环节的企业盈利性,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满足产业链进一步发展。

此外,还要厘清废旧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在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创新商业模式试点,探索回收主体责任分工,确定不同环节的电池产业链企业的责任。

加强报废电池综合利用技术的创新与实践,支持产学研联合,发展循环再生产业。鼓励高校、研究机构等资源与产业内企业进行实践试点合作,综合考虑环保治理与产业长期发展等因素,借鉴欧美先进经验,突破多项退役电池处置瓶颈技术,加快我国电池回收技术及工作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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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振芳)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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