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村居委会有“身份证”啦 服务村民居民将更高效便捷

村委会、居委会也有“身份证”啦,今(19)日,重庆市民政局为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全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其成为全市首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民委员会。

重庆村居委会有“身份证”啦 服务村民居民将更高效便捷

来源:华龙网 2018-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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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1月19日13时05分讯(记者 荚天宇)村委会、居委会也有“身份证”啦,今(19)日,重庆市民政局为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全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其成为全市首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民委员会。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全市8040个村民委员会和3099个居民委员会都将陆续收到这张“身份证”。有了这张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项将更加顺畅。

2017年10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从根本上破解了村(居)委会法定主体模糊、制约发展的难题,标志着村(居)委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独立自主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享有法定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

市民政局介绍,从去年11月起,我市全面开展赋予村(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陆续完成了1.1万余个村(居)委会数据录入和比对、证书印制以及代码生成工作。

从即日起,全市3099个居委会和8040个村委会都将陆续收到这张“身份证”。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了这张证,村(居)委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将更加顺畅,村(居)委会建设将更加规范,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此,龙寿路社区居委会主任袁卫也深有体会,之前社区想引进社工站,想采购一些惠民设施都必须上报,由街道出面,因为社区没有资格签合同和招标。“之前我们社区微信公众号在申请和年审时也因为不能证明主体身份而遇到了困难,很多服务功能不能使用。”

袁卫表示,有了这张“身份证”后,社区可以独立自主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可以节约办事走流程时间,为居民们服务也将更加便捷高效。“最近社区准备更换辖区内的破损公共休息座椅,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开展比价采购工作,提高了效率,能赶在春节前更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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