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小伙吃剩的酒菜。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民警提醒当事小伙醒一醒。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6月13日20时33分讯(记者张勇)吃“霸王餐”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多次吃“霸王餐”还有可能涉嫌犯罪。然而,就在6月11日16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站西路的一个饭店老板报警,坚称自己店里一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顾客吃“霸王餐”,不给饭钱,希望民警赶紧去主持公道。
报警的老板姓李,遭指吃“霸王餐”的是一名年轻男子。接到报警,沙坪坝区110快处队的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说来也怪,虽说是遭指吃“霸王餐”,但民警在现场发现:当事顾客并没有与饭店老板李某争吵,而是径直趴在一张桌子上睡大觉。
按照饭店老板李某的说法,半小时前,该小伙来店里吃饭,点了两个荤菜、一份豆花,外加一瓶白酒。看到小伙吃完后,李某过去收拾盘子,报账称一共53元。没想到,小伙子醉醺醺的说“没带钱”,说完一头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眼看怎么喊也不吱声,饭店老板李某认为小伙子是要吃“霸王餐”,遂即报警求助。
那么,小伙子是不是要吃“霸王餐”呢?民警上前喊了几声,小伙子没有醒。直到民警摇了几下,小伙子才慢慢醒了过来,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忘记带钱了”。
接下来,无论民警怎么问话,小伙都是前言不搭后语。由于之前喝了不少酒,民警只好把他带到辖区派出所醒酒。
酒醒后,当事小伙道出了原委。原来,小伙姓陈,今年30岁,在三峡广场某公司上班。当天由于自己的失误,致使公司失去一大单业务,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当天下午,领导找他谈话,叫他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听到这话,小陈一气之下跑出公司,随便找了一家小饭馆喝闷酒,直到结账时才发现钱包、手机都没带。
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小陈打电话让同事送来钱包,付了饭钱,并给老板道了歉。
民警提醒:吃“霸王餐”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的有关规定,一旦“霸王餐”的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将处当事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