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放门口被踩坏 顾客:“货物不该挡到我的脚”

6月10日,一名女士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材料交易市场踩坏了店家的货物。最终,陈、王二人赔偿了吴女士板材损失100元,双方达成和解。

货物放门口被踩坏 顾客:“货物不该挡到我的脚”

来源:华龙网 2017-06-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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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向双方了解情况。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6月13日14时45分讯(记者 张勇) 6月10日,一名女士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材料交易市场踩坏了店家的货物。但是,她却不愿意赔偿,而且给出这样的理由,“货物不该挡到我的脚”。

6月10日9时许,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沙坪坝某材料交易市场发生了纠纷,希望警方去处理。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在现场,民警了解到,报警的是门市老板吴女士,与之发生冲突的是顾客陈女士和王先生。民警及时制止了冲突,并弄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吴女士将顾客买好并准备装车的装修材料放到在自家门市旁,王先生和陈女士从吴女士的店出来,陈女士一脚踩在了装修材料上,“哪个把东西挡到这里,我的脚差点被割到了。”

听到声音,吴女士赶紧出门查看,“糟了,顾客的材料被踩碎了一角。”

于是,吴女士拦住陈、王二人要求赔偿,二人却不答应。

在民警面前,陈、王二人说出了不赔偿的理由,“板材受损不是我们的责任,是它挡到我脚了。况且一辆货车挡在门口,我们只能往旁边躲着走,板材不该放这地方,我们不得赔。”

一方坚决要求赔偿,一方拒不承认责任。怎么办?民警把双方叫到一起协商。最终,陈、王二人赔偿了吴女士板材损失100元,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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