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无人机飞行管理 举报违法飞行查实奖励不低于1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事件,严重干扰了民航航班正常运行。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重庆加强无人机飞行管理 举报违法飞行查实奖励不低于1万元

来源:华龙网 2017-05-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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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5月24日11时25分讯(记者 刘艳)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事件,严重干扰了民航航班正常运行。今(24)日,记者从重庆市交委了解到,日前由西部战区空军、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军民航空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民用、军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禁止行为、举报奖励等具体措施。

明确净空保护区内五大类禁止行为

据介绍,《通告》明确了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范围。《通告》明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

同时,《通告》明确了净空保护区内五大类禁止行为。《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照射激光。(五)军民航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军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举报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 对举报人奖励不低于1万元

记者了解到,《通告》也明确了开展通航飞行活动的要求。《通告》规定,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告》也要求,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果你发现了违法飞行的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监督:

空军飞行管制部门:02885399063;

民航管制部门:02388909935;

民航安全监管部门:13883010101;

公安机关:110。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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