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副支队长万驰。 记者 石涛 摄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蔡华东。 记者 石涛 摄
华龙网5月8日17时33分讯(记者 阙影)这个月,重庆的驾驶员们都在关注一件事,主城区的“机动车乱行”交通整治行动,严查3类10种车辆乱行的违法行为。
这次整治行动的力度有多大,哪些行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可能不少驾驶员心里还没有底。今(8)日,来自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和法制支队的交巡警做客华龙会客厅,为网友详解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
访谈现场。记者 石涛 摄
●违法行为一: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在路口外等候
解释:在通过路口时,若所在车道前方的通行受阻,后方车辆为提前通行,随意变道、穿插、挤压正常排队通行的车辆,导致路口交通堵塞。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解释:禁止标线按颜色区分为两类,即黄色禁止标线和白色禁止标线。黄色禁止标线包含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和单黄实线三种。白色禁止标线即为白色实线。
违反禁止标线最常见的就是压实线变道。遇单、双黄实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超车、调头、转弯都属于违法。遇白色实线,车辆压线变道或借道超车都属于违法。
交巡警提醒,如果在路上遇到有虚线和实线相结合的标线就一定要注意了。不论标线是黄色还是白色,只要机动车从实线压线到旁边车道则属于违法,若从虚线处压线到旁边车道,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解释:借道超车即越过道路分隔线(白色实线或黄色实线)进行超车的行为。穿插等候的车辆即俗称的“加塞”。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四: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解释:停止线是指为白色实线,横向施划于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遇停止信号时,机动车不应越过停止线。如果车辆在黄灯亮时已经超越停止线,则应该继续前进,不能停在路口中间。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五: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解释: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灯。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违法行为六: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解释:直行车辆占用了左转或者右转车道,左转车辆占用直行或者右转车道,以及右转车辆占用了直行或者左转车道都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交巡警强调,如果一个车道内有两个方向的指示,则根据箭头信号指示灯的指示通行,如箭头指示灯指示直行车辆信号为绿灯,左转车辆信号灯为红灯,那么在“左转带直行”车道内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左转车辆不能通行。
交巡警建议,遇到“左转带直行”、“右转带直行”导向车道的时候,为了避免直行车辆影响到左转或者右转车辆的通行,请大家尽量预判车辆能否在灯控指示下顺利通行,避免延误后方车辆的正常通行。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七: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解释: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常见的即为闯入禁止驶入的区域,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等。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八: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行人
解释:一般情况下,转弯车辆都应该避让直行车辆。在通过设有圆盘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行经人行横道时,车辆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该停车让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车辆应当避让。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九: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
解释:目前,重庆常见的专用车道为“公交车专用车道”。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如果限定了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那么在规定时间外,其他则可以驶入。
处罚: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解释:同向有两条及以上车道的,最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以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其中牵引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只能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
(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