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三五”要新增市级博士后工作站100个 四措施推动创新创业

今(27)日,记者在全市博士后工作会议上获悉,重庆正在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0个,其中去年和今年已经新增75个。

重庆“十三五”要新增市级博士后工作站100个 四措施推动创新创业

来源:华龙网 2017-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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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博士后工作会今(27)日召开。杨永权 摄

  我市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代表现场被授牌。杨永权 摄

华龙网4月27日13时37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今(27)日,记者在全市博士后工作会议上获悉,重庆正在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0个,其中去年和今年已经新增75个。此外,我市近期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鼓励博士后创新创业。

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招收年龄降低、资助经费提高

记者在全市博士后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正在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元春在会上介绍,这轮改革有几个特点。首先是完善了博士后招收办法,严格规定了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年龄,从原来的一般40周岁以下调整为“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可适当放宽。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资助力度也得到了提高。按照国家标准,将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原来的每年5万元提高到每年8万元。

同时,依托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大力吸引海内外博士毕业生来渝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予以相应资助。

此外,支持设站单位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分类培养、分类评价。

推动博士后科研“两站一基地”,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四平台”,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发展,通过政策、资金、人才、服务叠加,形成博士后研究人员、项目、产品相互融合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陈元春表示,“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100个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更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向企业集聚。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去年和今年两年,我市已新增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5个。

推动博士后创新创业:加强国际交流、大力支持创新

在鼓励博士后创新创业方面,我市近期出台了四个配套文件作为具体政策支撑,分别是:《重庆市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

其中,《重庆市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平台,实现成果转化,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站给予一次性50万资助,并鼓励设站单位给予配套投入;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收1名全职博士后补助5万元人民币。同时,在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上,将原来的三类资助标准增加为四类,增加了一类研究项目特别资助30万元/次,鼓励特别优秀博士后人员创新创业。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对入选人才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计划针对的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研究领域要求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以及我市“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七大特色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每年资助10名左右的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新加坡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重点合作领域,以及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在资助经费方面,一年期的资助派出人员一次性15万元人民币,两年期的资助派出人员两年每人30万元人民币。

《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明确,每个学术交流活动根据费用成本,资助3万元,含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有博士后站298个,其中国家级科研流动站73个,工作站60个,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个。在博士后站的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对国家资助经费按照1:1配套,配套资助资金从2008年的370万元,增加到2016年的2353万元,增长近6倍。

(佘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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