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4月18日15时20分讯(记者 阙影 通讯员 王志越 张功波)如今,微信朋友圈已成了朋友间了解彼此动态、加强情感交流的重要媒介。然而,朋友圈里的信息都是真的吗? 近日,利用朋友圈作为“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重庆江津区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另一嫌疑人白某正在全力缉捕中。
2016年10月4日,江津区某企业负责人牟某到江津区公安局白沙分局报警,称其被赵某诈骗一批货物,价值26万余元。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原来,牟某于2015 年在云南开辟市场时认识了某经销商下属员工赵某,联系了一段时间后,赵某提出以赊账的方式购买牟某货物,货物分两车发出,第二车到达时合并付款。2016年9月,牟某按照赵某要求发出货物,赵某一直未付款,且失去联系。牟某赴云南后发现赵某已将货物以明显低价卖出,这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调查与昼夜蹲守,于2017年3月9日在昆明将赵某抓获归案。经讯问,赵某如实交待了其伙同白某诈骗牟某的犯罪事实。
赵某现年38岁,云南省宣威市人。2015年底,赵某在云南昆明一建材门市替人搞销售,认识了到昆明开辟市场的受害人牟某,双方互留了电话并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几个月后,该门市因经营不善而停业,赵某失业,后与其亲戚白某商议,借着赵某干销售的人脉,钻建材销售行规的空子(一般货到才付款),假借向牟某订货,“吃”掉牟某的一批货,用来套现骗钱。于是,赵某打电话给牟某,假意向其透露自己已离职现自立门户的信息,并在网上搜索一些装潢比较高档的门市照片,假装是自己的产业,陆续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不时还发表一些生意兴隆的春风得意之感。
牟某起初将信将疑,关注赵某的朋友圈一段时间后就深信不疑,主动联系赵某,拉这个“大客户”,不料被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只是一种交流工具,网络好友不等于真实好友,在工作生活中要谨防微信朋友圈等网络自媒体的“陷阱”,凡涉及钱财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对待,再三核实后再做决定,不要轻信网友的一面之词。若发现被骗,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警。
(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