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伪造的驾照还酒后驾驶 男子被拘留20天罚8000元

酒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不仅酒驾,还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在此,警方郑重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无证驾驶和酒驾,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出行的好司机。

持伪造的驾照还酒后驾驶 男子被拘留20天罚8000元

来源: 华龙网
2017-04-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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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4月17日16时15分讯(记者 阙影)酒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不仅酒驾,还使用伪造的驾驶证。近日,重庆两江新区交巡警支队就查获了这样一起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4月13日晚,两江新区交巡警在辖区衡水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一辆形迹可疑的白色别克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该车驾驶员见有民警设岗盘查,立即掉头行驶,看到后方也有民警,便放慢车速。此时,惊险的一幕发生了,只见车辆还未停稳,该车驾驶员推开车门,拔腿就跑。由于未拉手刹,轿车径直撞上了隔离带。

见状,民警上前将驾驶员喻某控制,同时闻到扑面而来的浓浓酒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要求喻某出示驾驶证,只见喻某脸色通红、神色慌张,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喻某驾驶证上的字体与正常驾驶证存在差异,便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喻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提供的驾驶证系伪造。在事实面前,喻某承认了自己并没有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而是购买假证,企图在交巡警盘查时蒙混过关。同时,喻某还承认了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三瓶啤酒,饭后自我感觉很清醒,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两江新区交巡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喻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0至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喻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对喻某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罚款5000元,拘留10至15日。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喻某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罚款8000元、行政拘留20天。

民警提醒: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警方郑重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无证驾驶和酒驾,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出行的好司机。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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