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让老公酒后开车 自己无证驾驶上路被查

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因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移交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女子不让老公酒后开车 自己无证驾驶上路被查

来源: 华龙网
2017-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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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4月15日17时09分讯(记者 祝可)“警察同志,我真的是忘记带驾照了,出门走得太匆忙了,身份证?身份证是XXX……”4月13日下午,重庆江北区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在巡查中,查获一名30岁女子陈某,涉嫌无证驾驶,被查后陈某还谎报身份证信息。

13日下午,当民警在寸滩立交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渝B85GXXX的黑色丰田小轿车,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神色慌张,称自己没带证件,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进一步检查。

但该驾驶员拒绝出示证件,谎称自己没带,经过民警的耐心工作,该驾驶员提供了其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其身份信息查询,发现该驾驶员谎报身份信息。眼看耍的小花招被民警识破,驾驶员陈某这才承认,自己在2016年7月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目前其驾照处于吊销状态。

经民警了解得知,当天同行的还有陈某的老公,陈某的老公也有驾照,为什么不让陈某的老公驾驶车辆呢?原来呀,陈某的老公因饮酒,担心饮酒驾车受到处罚,抱着侥幸心理,陈某便自己开车。明知犯法偏要违法,面对这个结果,夫妻俩人也是后悔万分。

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因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移交支队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北交巡警提醒提醒广大市民,驾照被吊销的状态下驾车等同于无证驾驶,请广大市民且勿以身试法。另外,喝酒开车的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该提前将车安置好,也可找朋友或者正规的代驾公司代驾,不要因为一时抱有侥幸心理而酿成交通事故,悔恨终身。

(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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