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酒后驾驶 心情烦躁凌晨1时鸣笛扰民

近日凌晨,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位深夜鸣笛扰民的驾驶员,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该驾驶员还涉嫌酒后驾车。6月11日凌晨1时许,两江新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正在吉兴路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此时身后传来一阵阵刺耳的鸣笛声。

女司机酒后驾驶 心情烦躁凌晨1时鸣笛扰民

来源: 华龙网
2017-06-13 00:0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华龙网6月13日11时50分讯(记者 阙影)近日凌晨,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位深夜鸣笛扰民的驾驶员,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该驾驶员还涉嫌酒后驾车。

6月11日凌晨1时许,两江新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正在吉兴路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此时身后传来一阵阵刺耳的鸣笛声。

时至深夜,鸣笛的噪音已经打扰到周边居民,民警立即来到鸣笛轿车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其行驶证、驾驶证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隐约闻到驾驶员带有一丝酒气,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43mg/100ml,已涉嫌饮酒驾驶。

经调查,驾驶员张女士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心怀侥幸的她觉得路程不远便开车回家。眼看就要到小区门口,见前面车辆一直停着不走,心情烦躁的张女士便一直长按喇叭鸣笛催促。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规定对张女士罚款5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条款对张女士进行了罚款1000元,扣除12分,扣留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警方提醒:

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主城区内环以内的机动车24小时禁鸣喇叭,禁鸣区域包括城市快速路(内环)以内区域的所有路段,一旦有噪音扰民行为,将受到警方查处。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酒驾。

(阙影)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