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法规9月1日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29 1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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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文脉,留住重庆记忆。近日记者从重庆市规划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

重庆作为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城3000年,定名800年,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优秀的人文精神积淀。截至目前,重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6个历史文化街区、20个传统风貌区、1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8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8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74个中国传统村落、176处历史建筑、25908处不可移动文物等。

今年7月26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都适用本《条例》。

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分工,建立健全了保护名录与保护规划,明确提出了保护措施,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实行法律问责,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提出了细致的条款规定。

该条例还明确了历史建筑的修缮标准以及历史建筑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等多方面内容,扩大了保护范围,对保护措施提出创新,管理程序更加明确

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表示,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以及风貌片区构成了城市底色,条例希望能够将重庆的历史风貌全部展现出来,而不是留下几个建筑点。“比如十分具有老重庆特色的码头、渡口、索道、桥梁等建筑均可进入保护目录。”

与此同时,各区县在对各自区域的普查工作中,会列出预先保护对象,并且将预先保护通知送达给所有权人,避免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在被列入保护目录之前受到破坏。(中国日报重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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