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邻居洗澡 这个“隔壁老王”被治安处罚

作者:祝可 来源:华龙网
2017-06-21 00:00:00
分享

华龙网6月21日10时40分讯(记者 祝可)在重庆渝北回兴打工的老王(化名,四川人)趁跟他一家人合租房子的小花(化名,重庆人)在卫生间洗澡之际,用手机偷拍小花时被小花发现。老王的这一不理智行为给他带来了苦果,因偷拍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他将面临治安拘留的处罚。

昨(20)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渝北回兴农业园区某小区被邻居偷拍。核实清楚报警地址和警情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小区。当民警赶到报案人小花租住的合租房时,偷拍者老王早已不见踪影,民警让老王的老婆打电话通知老王赶紧回来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在与小花交谈中,民警了解到,她和男朋友在渝北回兴农业园区某小区和老王一家人合租了房子。当日16时许,小花到客厅旁的卫生间洗澡,正当小花洗澡时,她突然看见厕所下方的通气孔有闪光。小花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去,站在门外的正是老王。老王坚决否认偷拍并离开,随后小花就报了警。

民警将老王和小花等人带回宝圣湖派出所。在派出所,老王矢口否认偷拍小花洗澡的行为,民警在他的手机里也没有找到偷拍小花的图片。但是,民警当面戳穿了老王的谎言:一是小花让老王把手机给她检查,老王予以拒绝;二是小花发现被偷拍追出来站在厕所门口的正是老王;三是被小花怒斥后老王匆匆离开房间,二十几分钟才回来。如果是买菜的话,菜摊在小区大门口,根本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说明老王心里有鬼。

民警告诫老王不要抱侥幸心理,被他删除的照片是可以被恢复的,老王知道再也无法抵赖。

目前案件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因偷拍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老王将面临治安处罚。

渝北警方提醒市民,和他人合租房子时要保持警惕。合租房内来往进出的人较多,彼此都不熟悉对方,因此屋内不要搁置大量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要保管好,要养成随手关好门窗的习惯。特别是年轻女性跟他人合租房子更是要注意安全。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