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鸿雁计划”激励措施简便易行 最高奖励标准200万元

作者:徐焱 来源:华龙网
2017-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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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雁计划”激励措施简便易行 最高奖励标准200万元

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启动实施大会今日举行。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4月21日10时30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 人才快到这里来!4月12日重庆市出台了“鸿雁计划”,那么对于来重庆发展的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将收获怎样的福利?今(21)日,在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启动实施大会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元春表示,计划针对引进的人才、引才单位分类设计了政策激励措施,对人才个人的奖励,参照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一定倍数确定。

会上,陈元春表示,“鸿雁计划”针对引进的人才、引才单位分类设计了政策激励措施,在奖励标准上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奖励方法上坚持既有效调动人才积极性又简便易操作。

对人才个人的奖励,参照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一定倍数确定,奖励倍数分别为2倍、1.5倍、1.2倍,奖励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100万、30万。对来渝从事科技创业的人才,如无法用当期薪酬来衡量能力水平的,按定额方式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发放35%,第三年发放25%,促进人才长期为渝服务。

对用人单位的奖励,按引进人才的数量、质量综合评定,即每引进1名人才,按照人才年薪的5%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人才推荐人才奖励、引才活动开展等相关支出,既提高用人单位的引才积极性,也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加快发展。

在人才申报上,由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在人才来渝工作满1年后,统一到其纳税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人力社保部门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将市、区县两级奖励资金统一划拨至入选人才个人账户。

同时,为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综合服务,市人力社保局在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了引进人才“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证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创业服务、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事宜的代办服务,并负责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市级经办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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