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送到家门口 男子却坚持自己开车被查醉驾

作者:祝可 来源:华龙网
2017-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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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4月20日13时15分讯(记者 祝可)近日,家住兴竹路某小区的柳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金源路被民警查获。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柳某明明叫了代驾,却在离居住小区100米的地方让代驾离开,自己开车,没想到没开多久就遇上检查。

4月18日晚,建筑公司老板柳某在解放碑宴请自己的员工,席间把酒言欢,不亦乐乎。

晚9点多,酒席结束,柳某叫了个代驾,从解放碑先把一位员工送到南岸,然后又返回江北,沿金源路行驶。在距离兴竹路某小区还有100多米时,柳某见快到家了,便放松下来,自信心爆棚,就跟代驾说,快到了,我自己来开,便让代驾离开了。

柳某自己上了车,沿金源路行驶,没走多远就发现前方有警察正在检查,柳某一下慌了神。这时,柳某看到旁边有一个学校,像是一所大学,立即转向准备开进大学,但被门口保卫人员拒接进入,柳某无奈,又准备退出来调头离开。

柳某一系列反常的行为被前方执勤的民警全看在眼里,民警凭职业敏感,察觉到驾驶员有异常,便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柳某见自己无法逃脱,又不甘心被查,只好耍起无赖,拒绝开门,并迅速把驾驶位的窗子摇起来,无论民警怎么说,柳某就是不开门。在民警多次告知的情况下,柳某仍拒绝配合执法,民警最终依照程序强行把后排车门打开。

依照程序,民警对张某进行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经检测,柳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柳某被依法抽血送检,4月19日,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9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

开车的人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该提前将车安置好,也可找朋友或者正规的代驾公司代驾,不要因为抱有侥幸心理而酿成交通事故,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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